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新法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不仅为民营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对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深入剖析《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条款,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法律要点,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客户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5月20日,瀛和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瀛和(大连)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法护民企・赋能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学术沙龙,旨在凝聚团队智慧,共探发展新方向。
本次活动由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资国企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倪娜律师主持,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杨慧律师,北京瀛和(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张荣君参与主题分享,瀛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梁迪,副主任、合伙人周雷,党总支副书记李东祥,瀛和律师李源泉、水若冰、潘柳青、姚虹莉等参与主题讨论。
倪娜律师强调,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拓宽就业渠道、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技术创新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是民营经济稳健前行的法治基石,也是我国经济法治体系日臻完善的重要标志。本次学术沙龙精心设置主题分享与讨论环节,期望通过与会者的深入交流与思维碰撞,全面剖析《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内涵,共同探索其实践路径。
杨慧律师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的战略地位,旨在通过构建公平竞争秩序、优化投融资环境、强化科技创新扶持与权益保障等制度创新,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痛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虽为民营企业筑牢了制度保障,但企业更需主动作为,积极践行合规经营,深化科技创新,善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将制度红利切实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张荣君律师结合关联法规和实际案例为大家解读了《民营经济促进法》与民企保护要点。民营经济组织含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等,依法享有平等市场地位,在市场准入、各类生产要素使用等方面应受平等对待。新法从行政执法、司法等维度保护民企,强调全面保护、公平竞争,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为营造良性的市场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与会律师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创新举措、法律利好、与现有法律的衔接适用及民企发展痛点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新法在实务场景中的精准理解与高效运用筑牢理论根基。
李东祥书记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逻辑彰显了法治思维的新突破,跳出了传统"政策扶持"的框架,转而构建起权利本位的法治保障体系;其规范体系呈现权利义务的精准平衡,在防范权力越位的同时补齐市场失灵的制度短板,充分展现了现代经济法的平衡智慧;其实施机制体现法治经济的创新探索,"制度实施+效果评估"的闭环机制,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可问责的治理标准,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治理从运动式帮扶向常态化法治的重大转变。
周雷律师谈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其本质为指导性法律,虽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但存在可操作性不足的问题,缺乏与行政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也未明确追责细则及防止选择性执法等具体举措,亟待配套实施细则落地。在实践中,律师需精准把握民营企业家的核心痛点,提供契合真实需求的服务,规避伪需求陷阱。
梁迪主任总结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对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该法通过系统性梳理和完善现有法律规范,既创新构建了涵盖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多个维度的制度框架,又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民营企业在融资难、产权保护、政策执行等长期存在的堵点,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举措,将有力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兴业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迈向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此次学术沙龙的圆满举办,不仅展现了瀛和律师事务所在民营经济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深耕与前瞻视野,更凸显了公司治理中心在聚焦法治保障、破解企业治理难题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未来,瀛和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依托公司治理中心的专业力量,持续汇聚全所智慧,深化对新法的实务研究与创新应用,为民营企业提供覆盖合规管理、权益保护、争议解决等全链条的精准法律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发展。